常見問題
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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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
外國人在泰國可不可以擁有房產/一樓店面??
A不可以,除特殊條件外,外國人不可單獨擁有泰國土地。外國人可購買任何公寓總空間的49%,而不需要永久居留。未持有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或公司,欲購買一單位公寓,需從境外帶入泰國100%之購買金額。 《台灣現況》台灣房地產法規採平等互惠原則,假設美國同意台灣人在美國可持有房地產,則台灣也同意美國人在台灣可持有房地產。但因台灣土地類別的劃份,河川用地及軍事用地不能供外籍人士持有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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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的土地所有權時間有限制嗎??
A永久權利(free hold):永久物權房屋擁有獨立產權證書,可自由轉移。
租賃權利(lease hold):有時間上的限制,對土地使用的年份長短不一,類似台灣的地上權,所以此等權力只有土地使用的權利而非實際擁有土地。30+30+30年租賃期間 (建築物租賃權30+30+30年並非意謂90年,是合法登記租賃權,第二或第三個30年期的合約式選擇權且可以更新,當不法續約執行如永久地權被售出了)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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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房屋和土地都有權狀,泰國有什麼文件可以表示這是我的房屋和土地??
A在泰國購買土地會有「地契」、購買房屋會有「買賣契約」,擁有這兩種文件就是持有土地及房屋的證明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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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的租房合同是多久??
A標準合同是12個月,同時也提供1-3個月短期假日公寓、別墅出租。但不接受日租,在泰國是非法的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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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產的部份是否可以共同持有?最多少人?房產的部份是否可以共同持有? 最多少人?
A是沒有限制性的,只要年滿21歲就可列為共同持有人,但照我們已往的經驗而言,超過三個人的話有比較多糾紛,而且到了轉戶會比較麻煩,最多可以5位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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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什麼情況下須繳付律師費?在什麼情況下須繳付律師費??
A購屋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、貸款契約書、房屋租令契約及售屋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。在泰國所繳付的律師費就如同台灣代書費,由於泰國政府規定,有關房地產交易、轉移等事宜必須經過律師辦理也因此律師費是需要繳付的。 但律師功能僅在於見證簽約過程並不會幫忙把契約送到地政事務所,需要當人自己送交,這是泰國的規範,無法更動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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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開發商於建築期間倒閉,應如何處理?:若開發商於建築期間倒閉,應如何處理??
A原則上會由其他開發商接手繼續建築到完工交屋,但如果沒有其他開發商接手時,辦理買賣契約的律師會協助通知買方、整合所有意見並接受買方委任向法院提出申請,會發命令交由專業的團體接管該建案使其建築完成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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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有履約保證嗎?:購屋有履約保證嗎??
A目前沒有履約保證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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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要在泰國銀行開戶? 一定要本人開戶是否可以授權,並需甚麼文件? 有規定的銀行??
A理論上外國人是不能在泰銀行開戶。2023年10月銀行已經頒布新的政策,外國人若持有短期簽證,無法在銀行開立帳戶,但上禾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泰國當地銀行有緊密合作,僅需支付手續費,即可協助客戶開戶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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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可以在泰國當地抵押貸款??
A外國人若沒有泰國本地的薪資流水,無法在泰國當地進行貸款,建議在台灣銀行抵押貸款,可以匯率、利息兩邊都划算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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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面積單位如何換算??
A一萊(RAI)=1600平方米 ,1平方米(Square meter)=0.3025台坪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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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Condominium公設面積如何計算?可以購買停車位嗎??
A泰國condominium 無須購買公設,建商皆以室內實際面積出售。游泳池、健身房為基本配備,部份另有閱讀室、空中花園等公共設施,全部屬於住戶免費使用。停車場無須另外做購買,一戶給予一張停車證,先到先停。建商提供總戶數50%以上的停車位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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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購置房產的流程是什麼?(不同建案會有些許不同)?
A於泰國建商刷訂預定金10萬泰銖(不可退)→在指定時間內匯款第一筆簽約款→簽訂買賣合約SPA→後續款項分期付款(預售)→繳清尾款→驗屋交屋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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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買賣過戶時無法親自泰國怎麼辦??
A可委託上禾國際地產有限公司協助辦理過戶,但過戶前兩個月須要有泰國入境紀錄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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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戶前須備齊哪些文件,過戶需要多久時間??
A水、電錶更名及押金、過戶授權書、已結婚者需附結婚證書(台灣公證處、外交部、泰國辦事處三關公證)、近期泰國入境紀錄、100%匯入款項證明、購買人護照、台灣身分證件影本、建商買賣合約,若資料準備齊全,1~2週內即可完成過戶手續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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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狀遺失怎麼辦??
A辦理窗口程序: 費用:(政府規費)泰銖約200元,若委託上禾國際地產有限公司代辦,額外酌收手續費。 所需天數:約45天。 應備文件:所有權人護照、所有權人身分證、泰國戶口名簿(已於權狀領取同時核發)、泰國見證人(2人)身分證、委託書(委託泰國見證人代辦)、 辦理流程:前往土地廳調謄本→填表辦理遺失申請補發→再回土地廳申辦新權狀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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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償債基金(Sinking Funds)?為何預收管理費??
A償債基金是作為緊急基金使用的一次性支出,用於支付未來某一時間開發項目所要求的任何一次性維修或改良(例如每隔幾年重新粉刷外牆),必須在公寓交付予買家時支付。 它的金額取決於公寓的面積,所以是以每平方米報價。 公寓一旦竣工交收,大多數開發商要求住戶預先支付1年的管理費,期間1年內可不必支付管理費。管理費用於開發項目的日常運作(例如保安、櫃台接待和清潔工的薪資;泳池的保養;升降機的電力等等)。與償債基金一樣,它以每間公寓的面積(平方米)為基準計算得出每月的費用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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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管理費如何計算?由誰支付??
A房屋管理費一般以每平米方計算,依建案規定計算,住宅約為30~100泰銖/平方米、商辦約20-40泰銖/平方米。出租時,管理費由一般由房東負擔,除非與房客另有約定。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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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主售屋時,有哪些稅要繳??
A過戶費 (Transfer Fee) – 2%(買方、賣方各付1%)
特別營業稅 (Specific Business Tax) -3.3%(五年內售出)
印花稅 (Stamp Duty)- 0.5%(持有超過五年售出)
律師費、行政費(Legal Fees and Admin)-0.5%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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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收入要報所得嗎?稅金是多少??
A目前泰國不動產出租不需要額外報稅。